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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 额》和200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 定额》的通知京建市[2009] 797 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工期,有效控制工程的进度和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企业效益,我委组织编制了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0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正式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010-57127589 18911295148(电话及微信) QQ:404431986 邮箱:13681225148@163.com 王 莉律师:010-57127389 18911225148(电话及微信) QQ:973495608 邮箱:13522702600@126.com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传真:010-56409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