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通知发文单位:深圳市建设局 文 号:深建字〔2006〕169号 发布日期:2006-8-11 执行日期:2006-8-11 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需要,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根据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是编制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确定合理工期,以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进度、办理工期索赔的参考。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解释、补充和修订工作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的编印、发行工作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2006年8月11日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010-57127589 18911295148(电话及微信) QQ:404431986 邮箱:13681225148@163.com 王 莉律师:010-57127389 18911225148(电话及微信) QQ:973495608 邮箱:13522702600@126.com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传真:010-56409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