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由于涉及国家机关各个部门的监管,依照行政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相关内容的报备,也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手段的重要方式,因此,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方必须依法进行有关内容的报备,以下是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相关的43个备案,总结以供分享。
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8、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1、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12、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16、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17、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18、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19、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20、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22、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23、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24、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26、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29、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0、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31、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34、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35、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36、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42、物料提升机、塔吊等起重机械使用前备案(向质监站备案);43、工程竣工备案(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略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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