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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导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工程工期,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并予以发布。该工期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安徽省工期定额》(2000)同时停止执行。该工期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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