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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导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工程工期,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并予以发布。该工期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安徽省工期定额》(2000)同时停止执行。该工期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热线电话 李宏宇律师:010-57127589 18911295148(电话及微信) QQ:404431986 邮箱:13681225148@163.com 王 莉律师:010-57127389 18911225148(电话及微信) QQ:973495608 邮箱:13522702600@126.com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传真:010-56409355 |